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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 尼可拉斯 1508 字 9个月前

娘的身份回到了重庆,带着自身的漩涡回到了靠近王婵月的地方。

她那天不想将王婵月一个人留在店里,可是想想万一一会儿遇见那情侣二人岂不是尴尬?只好留下了衣服走人。次日姜家就差人把衣服送了回来,她以为这便是完了,感叹之余还有些遗憾。不成想几日之后王婵月就经常在她的楼底下游荡观望。她自己呢?她才不是不在家。她躲在光线照不到的阴暗处看着楼下的王婵月,王婵月抬头注视着虚空中不在哪里的另外一个自己。

另外一个自己。

在她眼里,自己必然是不爱她的。必然是个负心绝情的形象。事到如今,她自己知道自己负心绝情是真,是不是一点私情都没有,自己也不清楚了。假如一点都没有,为什么在太原反而纵容了这孩子一再轻薄自己,好似新婚夫妇一样如胶似漆—那是城破的前夕,为何她反倒像钱谦益娶柳如是一样快活?阵前娶妻,论罪当斩,可她快活的像是抵死缠绵一般心满意足,而且好像是因为知道不日就要把这孩子送走所以没有负担,尽情放肆的梦中交欢,醒来便冷静的将她生生从自己身边送走。所作所为当然没有错处,她想,假如不重逢,婵月恨自己也好怀念自己也好忘了自己也好,都没有问题。

她喜欢这个孩子,想要从小姑娘身上找到自己人生在世不多的一点温暖,想要回报她的爱,想要让她快乐;可是假如还是会走向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还是会如那个满天繁星的夜晚一样让她失望让她远离让她心碎,又何必呢?

原来这两颗心是咫尺天涯的,所有的藩篱都不是藩篱,只有你背对着我,我也背对着我自己。于是她每天看着王婵月思念自己,自己也思念她,却一不去找她,二不去问她,像一个诚心溺毙自己的人憋着气。

可王婵月的血已经在她心里溅了一地。这刹那生死的年代,她不想有朝一日又是这样犹犹豫豫鬼鬼祟祟的来到医院之后,真的看见王婵月浑身是血。

她紧紧搂着王婵月的脖子,身上似乎还带着尘埃和硝烟的气味,低不可闻的在王婵月耳边呢喃:“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大家都躲在黑暗里,爆炸声依旧震耳欲聋。没人关注自己生命以外的东西。王婵月觉得这样的傅仪恒有点陌生,但又眷恋,遂也伸出手抱紧了她。

她好像也瘦了,这触感是如此熟悉,她闭上眼,把头埋在傅仪恒颈口。心中仿佛有巨大的石头落地,霎时长满草木;有冰山碎裂入海,化为暖流。她试探的偏过头去吻了傅仪恒的耳朵,傅仪恒没有逃避,只是挑起嘴角。

有人说,人死之前,会非常快的回忆自己的一生。好像是一束光,具有比光速还要快的速度,能够迅速的穿越回到回忆发生的那个瞬间,细数当时的种种,在死亡的这一瞬间看到自己的所有喜怒哀乐。王婵月觉得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一刻,这一刻她真的获得了自己朝思暮想的恋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即便炮火连□□不保夕,这却是她人生最好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