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金娟所住的楼房是一栋六层居民楼,她住在四楼,一室半厅一厨一卫结构,有一扇没有安装防盗窗的窗户,窗户下面是小区的后围墙内,地面是水泥地。因为是新的回迁小区,所以入住率并不高,在案发的时间段内,只有七户人家在这边居住,而且都不在同一单元。所以,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她既具备坠楼的条件,也具备坠楼后不立即被人发现的条件。
既然已经知道了死者的居住地,林涛迫不及待地带着程子砚赶去现场进行起跳点的勘查,而我和大宝没有跟着他们去。
我想来想去,偷偷地问辖区派出所民警:今天的那条死狗,你知道它主人把它埋到哪儿了吗?
民警一脸惊恐地看着我说:干什么?你还要验狗的尸体?
如果和那个短发女孩商量检验狗的尸体,不管最终她能不能同意,至少得费很多口舌,所以我就出了如此阴招,等狗被埋了,我们去掘坟。人的坟是精神和灵魂的象征,侮辱尸体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想,狗的应该没事吧,不算违反纪律吧。
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于是,在夜色降临的时候,我们几个人拿着锹,像小偷一样溜到了一个偏僻公园里的偏僻角落。好在民警把短发女孩直接送到这里埋了狗,不然我们还真是找不到。
我们三下五除二把萨摩耶的尸体挖了出来,用强光手电当成手术无影灯,对狗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尸表检验。
狗的损伤主要在脖子,为了能尽可能地暴露视野,我们用剃刀剔除了萨摩耶颈部的毛。一个剟开的创口触目惊心,里面的气管和大血管都断了。
半月形的创口。我想了想,问大宝说,这个,普通的匕首、菜刀应该形成不了吧?
大宝用比例尺量了量创口,说:形成不了,半月形,一气呵成,显然是显然是镰刀,那种割草的镰刀,正好弧度和狗脖子差不多,一下就割断了喉咙。
和我想的一样!我微微一笑说,重新埋好,我的心里有谱了。
3.
尸检情况一经汇报,专案组便撤了一半人。平时的警力就够紧张的了,更不用说还有一起命案和一起疑似命案没有查清楚。那么,这一起很有可能只是侮辱尸体罪的高坠案件,也就没有必要拴住那么多的警力了。
在现场附近五公里的农村住户里,筛查身体非常强壮的成年男子。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