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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没有说什么话,一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对……我还能回忆得起那个时候的自己,看着这样的他,竟然有些得意忘形。

我告诉了他我和她的事。我以为他是因为这个不高兴。我们三人行着,原先三个元素是等距,各自抱怀的好感,没有过多的亲疏,现在,除了在学校角色的高下,在与她的关系上,我也比他先行了一步。

嘿嘿,那是多么肤浅、可笑的自大啊。

“你吃了好多,我好像只吃了一串韭菜,还是你逼着我吃的。”他对着我道。

原来对往事念念不忘的不止我一个。

“嗯,”我苦笑,“你还被呛住了,咳了半天。”

“没错,当时眼泪都咳出来了。我还想就趁着这机会大哭一场,不过看你紧张得要叫救护车,还是算了,真要哭出来,不吓死你才怪。”

我们一时又陷入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良久之后,我吐出一口气,带出一句话,算作是总结。

他耸肩。

“所以我什么都跟你说,什么都不瞒你。直到那天收到你的留言,你写着:婊子养的,离我远点。”

他嗤笑:“冯乐,你记错了吧,我写的是:sonofbitch,leavemealone!”

我斜乜着他,忍不住一笑。

“这次遇到你,我想,是该把所有的事做个了结了。”他叫来两杯酒,递给我一杯,定定得看着我,严肃得像要誓扫贪腐的高官,“帮我找到父亲。”

什么?

我皱眉不解,他那老爸不是应该在家里对着贵妇人般的妻子,有出息的儿子,以及马上就要进门的才色兼备的媳妇儿大享清福吗?

12、

次日傍晚,我把一叠预先找出来的资料扔过去,恰好砸中阿涵的显示器屏幕,里面的光怪陆离消失了一秒。

一秒过后,重现画面,刚刚生龙活虎的人物已经是趴倒在地成了一滩烂泥。

然后毫不意外得听到阿涵震耳欲聋的惨叫,他霍然起身,怒目相向,两眼发赤,指着我颤抖着声音:“混蛋,赔我命来!!”

“哈,”我假笑一声,不屑至极,“一个破网游玩了七八年,你试试看能不能玩个七八十年的,玩到南北朝统一,巴以和解……”

阿涵拍桌:“你够了,自从跟那家伙重逢以后,越来越尖酸刻薄。”

他好奇得扫了一眼从显示器上滑下来的资料夹,拿起来翻了几页,皱眉问我:“这是什么?”

“生意。”我平淡得回答,“还是收了定金的。”

顺带说下,阿涵开的这个生意清淡的事务所,是做着在小说里面颇富传奇色彩但现实中连蚊子都养不起的“调查寻找”业务的。

所谓的“调查”,接到最多的就是配偶的外遇证据单子——这种生意做多了,唯一的感想就是人啊,能不结婚还是不要结婚的好,相爱的话,两个人住一块完事了,何必扯些有的没的麻烦!

寻找,找的最多的是离家出走的猫,或者狗——狗比较好找,因为狗记着家,有着难听了点的“奴性”,猫……那是一部血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