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害它了。
夜深风大,两人手拿电筒,里里外外的在小区里一遍遍搜索着。
这个小区面积不大,但是绿化做的非常好,楼与楼之间除了装饰乔木外,还栽种了常绿的松柏。高大的松树足有好几层楼高,向来是野生松鼠们最爱的栖息地。任真和王默达一颗树、一颗树的找着,手电筒的光柱在黑夜里亮的刺目,被惊扰的麻雀们在窝里扑腾起翅膀,恼怒的鸣叫起来。
原本侧躺在树下的野狗们支起身子,警惕的望着这两个不速之客。王默达哪顾得上脚下,他仰着头举着手电筒,嘴里喊着“大王、大王快出来”,差一点踩到一只野狗的尾巴。
还是任真在千钧一发之际拽住了他,让他免于被狗咬的危险。
一颗颗树搜寻下来,都没有看到魔王松鼠的身影,王默达脸色阴沉的要命,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垂在身旁的手攥成了拳头,还在不停的颤抖。
这是任真第二次见到他急得失去理智的模样。
他一时头脑发热,下意识的拉住了王默达的手,想要抚慰这个焦虑的年轻人。他的动作完全是发自内心,等到王默达吃惊的回望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你……”
任真定了定神,松开手说:“王默达,越是这个时候你越要冷静。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松鼠不是夜间动物,它不会跑远的。而且它是你从小养到大,不会随便去陌生的地方,除了这里以外,有没有其他地方是你们常去的?比如经常散步的小公园?”
王默达的眼里顿时浮现出希望:“有的!小区外的那个街心公园,那里有个小树林,我以前经常带它去……但是自从它在那里被箭射伤后,我就再没带它去过了。”
任真思忖:“也就是说这几个月都没去过?……算了,咱们先去看看。”
就当是碰运气——他们已经找遍了小区里的每个角落,街心公园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他们的祈求吧,他们刚一走近街心公园,任真的余光就瞥见路灯下有一只黑色的动物快如闪电的跑了过去。
它有着大大的尾巴,发达的后肢,它可以从一个枝头蹦到另一个枝头,尾巴就是它的降落伞。
而最主要的是,它的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的丝带——这只魔王松鼠正是大王!
一见到大王的身影,王默达立即加快了脚步追了过去。然而不知为什么,向来听话懂事的大王在见到主人后,反而跑的更快了,只见它三两下就跳到了一颗大树的顶端,浓密的针叶挡住了它的身体,唯有露在外面的一条大尾巴暴露了它的踪迹。
大王是少见的“极品黑”,背毛纯黑,与黑夜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任真不敢直接用手电筒晃它,怕惊扰到它,只能接着月光打量它的藏身之处。
任真还算冷静,可是王默达完全沉不住气了,自己的心肝宝贝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接连遇到两次险,他怎么能淡定的下来?
“大王,回来!回来吃果果!”王默达从兜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把纸皮核桃,它把核桃捏的咔咔作响,希望吸引魔王松鼠的注意力。
别说,这一招还真挺对症的,原本正拼命往树丛里钻的大王停住了动作,小心翼翼的从掩体后探出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