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悠悠很意外:“你怎么这么硬啊?”
丁大东:“大庭广众的,你这个表扬来得太突然了,听着怪不好意思的。”
“啊?”赵悠悠明显没听懂这个黄色笑话,“我是说你筋骨硬,这都弯不下去。”
“我其实挺弯的……”
“啊?”赵悠悠还是没听懂。
丁大东投降了。“算了算了,我都三十岁了,能抬到这个程度就很不容易了。成年男性骨盆就这么窄,除非像你一样练童子功,否则不可能把腿压开的。”之前赵悠悠教的都是小学生,小孩子筋骨软,劈叉下腰两三节课就能学会,他年纪这么大,腿抬到一百二十度都怕抻着筋。
赵悠悠瞪他:“谁说的,我哥也没练过功夫啊,我稍微指导了他一下,他不到一个星期横叉就下去了。”
“……”这兄弟俩上辈子是水母吧?
※
新年过后,认真宠物医院的客人一下少了许多,大抵是大家都不愿在新年和春节这段时间来医院寻晦气吧——虽然是宠物医院,但很多人也下意识的避免往这里跑。就连身为院长的任真都无所事事起来,之前每天都有不少稀有宠物登门看诊,如今一天只能见到几只蜥蜴乌龟。
这天,他正在办公室里刷网页,何心远敲门通知他有客人到。
任真打起精神:“什么动物?”一边说着,一边摸出胸兜的眼镜戴上。
“魔王松鼠。”何心远回答,“就是之前那只受过箭伤的。”
今天来看诊的魔王松鼠名叫大王,也是他们医院接待的第一只被弩箭射伤的动物。因为何心远的记忆问题,所以在他印象里,大王受伤已经是非常非常久以前的事情了,若不是大王的主人送的“救我鼠命”的锦旗还挂在前台那儿,每天进出都要捶打一番何心远的记忆,要不然他早就把它给忘光光了。
在林风予被抓到后,魔王松鼠的主人又去了一趟公安局录口供,并且亲眼看到了使用猎弩的人长什么样。只是他去的时间不巧,和医院里的众人并没有碰上,这么算来,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任真想起那只活泼调皮的大松鼠,还有他那个身材高壮却酷爱手工的主人,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想了想,他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之前大王的主人送他的那条红绿夹杂的喜庆围巾,和大衣一起挂在了门后的衣架上。
这条围巾太过艳丽,而他平常穿衣偏向于低调优雅的绅士风格,所以从来没戴过。他身为宠物医生,希望能给顾客留下一个自己很重视对方的印象,所以才特地把那条花哨的围巾拿出来挂上,为此还藏起了自己常用的经典款羊绒格子围巾。
待一切准备就绪,他示意何心远把松鼠和他的主人领进来。
大王的主人叫王默达,是个如他名字一样少言寡语的男人。但他向来不吝惜表达对大松鼠的爱惜之情,每一次见面时,魔王松鼠身上的配饰都不一样。
第一次见面时,大松鼠穿着开襟小马甲,脖子上的银铃铛用金色的丝线编成了精致的项圈。第二次见面时,大松鼠身上换上了圣诞风长毛衣,红绿相见很是喜庆。至于今天嘛,大松鼠套上了棒球衫,背后绣着一个笔画粗犷的“魔王”。
一想到这些衣服全都是王默达手工制成,任真的脑中就不禁出现了一副诡异的画面……
……在豆大的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