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世界,精灵是一个庞大的智慧种族,拥有上万年的历史,分为四个分支。他们身型纤细、行动敏捷、体态优美,擅长魔法,崇尚自然,崇拜月神,以月亮做为自己的信仰。最大的一支定居在遥远的撒姆尔大6,并在夜光森林建立了规模巨大的国度,都银月城,和人类王国有联盟关系,与东部的牛头人部族对峙。
泰瑞希尔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喝了一杯清水便端坐不动。
沈之默给他倒了一杯麦酒,笑道:“不管精灵还是什么,来了就是客人,干了这杯。”
泰瑞希尔摇摇头,表示拒绝。
“连酒都不喝,你还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沈之默刚才明明看到他在酒馆里鬼混,现在回到家里却不喝酒,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来说,那就是“不给面子”做为主人是要生气的。
泰瑞希尔仍是没半分表情地说:“我不喜欢喝酒。”
沈之默盯着他,手按在桌子上,低沉着嗓子说:“我不喜欢罗嗦,当我是朋友就马上喝下去。”
哈马尔紧张地看着沈之默,心想这家伙怎么脾气如此古怪,非要人家喝酒,不知道麦酒很贵吗?酒馆里二十铜币一杯,都抵得上一天的生活费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对方不喝,他就要动人了,见过强奸的、逼赌的,就没见过逼人喝酒的,这小子有点不正常。
沈之默咄咄逼人,横眉倒竖,气氛十分紧张,眼见这个优雅恬静的精灵便要惨遭他的殴打,两个孩子都不敢做声。
泰瑞希尔沉默半晌,接过酒杯一口气喝干。
沈之默展颜欢笑:“这才是好朋友,嘿嘿,从今天开始,你只要在库泽斯卡尔港说是我沈撒加的朋友,没人敢拿正眼看你。”哈马尔心道:“还没喝醉就开始吹牛了,库泽斯卡尔港谁当我们是根蒜啊?”
沈之默自己也干了一杯,说:“明天,我和你去集市四处走走,反正一看你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什么事可干,不如先跟我混一段时日吧。”打定主意把盘踞在集市的毒瘤猛虎佣兵团赶走,自己当老大。
泰瑞希尔不置可否,依旧坐着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之默兴致勃勃地起身,洗脸漱口,拿一点昨夜的火腿当早餐。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