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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九尾 露下银筝 2167 字 7个月前

“我只能对着列祖列宗发誓,我潘凤潘越离,从未对不起你,今生今世,一贯如此……若有虚言,必受……”

“……睡吧。”我适时捂住了他的嘴,在他后颈上落下浅浅一吻。

一夜无梦。好眠。

二十.

行军路上也挺好玩的,毕竟总在皇宫里待着,我都觉得自己成了镇国神兽了。

以前老皇帝在大殿上朝,我就化成狐狸蹲在那飞檐上石雕上,睥睨往来臣子。

后来潘越离看见了,死活不让我再往上面蹲。

说我爪子踩的是人家龙的儿子嘲风,这样不好。

我呵呵冷笑。

别说是龙子了,就算龙来了你看我怕他吗?和大泥鳅有什么区别?

然后我就深切地认识到了自己嘴贱的下场。

潘越离足足半个月没让我近身。

本大王一向是聪颖的代名词,随后也想明白了,这些凡夫俗子对龙的崇拜之情,称颂皇帝是真龙天子。

我说潘越离你不能这样,我初来乍到不知道你们凡人的信仰。

我不是有意说你是小泥鳅的。真的。

可惜并没有什么用。

潘越离向来执着,他想要当皇帝,卧薪尝胆也要当。他若想要我,不用他招手,我就站在他面前了。

这样说起来旁人会觉得本大王陷在单相思中,但人的感情不就是这样吗?总之要学会自我满足。如果不是我这乐观态度,恐怕早就离潘越离而去了。

在情爱中,一个人松手,另一个人就坚持一下。两个人同时松手,就真的生生地错过了。

本大王一个九尾狐都会给人上感情课了,看来我这涂山情圣的名号真是坐实了。

同时也为某些特别容易放弃的人类臊得慌。

我先前问过潘越离,人类对于情爱究竟如何看待。他道,我心悦之,一日、三日、十日,久而久之可悦他人。我对此深感不齿。

这就是说我喜欢一个人之后还能喜欢上他人,这怎么能行呢。

世间众生,长夜漫漫,非潘越离不可。

当我胡思乱想,回神之际,正军师跟在潘越离身侧。

我脑海里突然生出一个念头。

“我想……”

潘越离扭头看我一眼:“不准作诗。”

“想写《从军行》……”

“醒醒吧。”

我觉得他是在嘲讽我的能力,虽然我没真的打算作诗,但此时此刻,我有必要为我的文采讨个说法。

我正色道:“在你心里,我就没有一点闪光的地方吗?”

潘越离:“……”

“我就知道。”唉,长叹一口气。

潘越离面不改色:“若想闪光,你可佩一面镜。”

我不想在大军前和他闲扯,其实心里想的那个念头是把他绑回涂山,用金链拴在他脚上,这样他一走起来都是金石清脆声响。我觉得涂山和皇宫相比,不差多少,涂山的玉石成堆,先来可掷响玩,有人间难寻的夜光杯,也有几人才能合抱的珊瑚堆。

我每断一次尾,这种念头就更胜一些。人间险恶,我想带着潘越离早些撤。

可内心又十分为难,我知道潘越离不会同意,说不定会恨我一辈子,他这一辈子与我相比太短了,一想到这一点,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会原谅。

毕竟本大王是有史以来最为宽容的狐。

现在离拘柳河越来越近,两军交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