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那个人叫阿宾?”江覆水专注地看着医生们在他身上拍来照去,耐不住地开口问问题。
本来有说有笑的医生们忽然同时沉默,像见到外星人一样地看着他,惊讶地露出了口中的尖牙。江覆水想得到,这惊讶背后,恐怕立即便是防备和敌视。
主人嗤笑了一声:“你们大惊小怪什么?这就是我捡回来的宝贝。”
“您哪天没捡回来过宝贝?”
江覆水不知这话是在敲打他还是在警示过于离经叛道的主人,但还没等他想明白,主人居然回答了他的问题:“叫他阿宾是因为他就像条杜宾,除了长得不如杜宾帅气,哪里不像一条好狗?”
众人哈哈大笑,方才的事也被揭过不提,江覆水想了想那个男人岩石般永固的眼神,却总觉得“狗”这个字用在他身上,比用在自己身上听起来还刺耳。
有的医生拿了药水要替他的膝盖上药,忽然闻了闻药水略有辛辣的味道,又揣测地看了一眼主人,还是笑着把药水收回了兜里:“这个不碍事,自己没几天就会消了。”
主人微笑:“今晚要是还消不了,我就要你的脑袋。”
“您这玩笑开的!”医生给他上药的手势立刻快得幻出了残影,江覆水没忍住,也弯起了唇角,引得其他人不由多看了几眼,互相以眼神窃笑着示意,想必boss不过是看上了皮相,这么开窍的奴隶僭越不了,没几天就能轮到他们享用了。
“我不过是开了个符合吸血鬼身份的玩笑而已,你们惊什么?”
“鬼?大白天的,哪儿有鬼。”
“……行了,滚吧。”
主人的睡衣都没系好,大刺刺敞着领口,但他稍一敛眉,其余衣冠楚楚的人便齐刷刷消失在了他面前。
江覆水有些无措地坐在床边:“我觉得……我不懂您。”
“你不是让我教你懂吗?可是等你懂了,恐怕也就死到临头了,你还愿意?”主人一步步向床边走去,空荡的胃翻滚着剧痛,四肢五骸都尖啸着渴血,而他还行走在日光下,彬彬有礼地和猎物讨价还价。
他就是喜欢等到饥饿到极点时再用餐,是自虐,是施恩?他都不懂自己,只是觉得很爽,就像他穿西装配运动板鞋参加市长的就职典礼,看到所有人面容扭曲,他便觉得快活。
他厌恶血腥味,但他还是要不停地摄取,只为了活下去,获取真正的养分。
贪嗔痴怒怨恨妒,微笑着的阿修罗。
江覆水看着面前的男人像一座山一样覆了下来,却没有阻挡,发而第一次主动伸出手去,细细抚摸主人微青的胡茬:“我懂我的前任主人,但我看不懂您。”
主人似是想到了什么,噗嗤一声捂着肚子笑了出来:“你会懂劳伦斯那个神经病?”
“毕竟他小时候还只是个人,在他十二岁接受洗礼之前,他还会和我一起玩,做一些很幼稚的游戏。”
那张过家家般的照片便是拍摄于那时,那时的前主人还会送他向日葵,说这种花很好看,他应该活得像它,虽然美中不足的是它不太好闻,但自己总有一天会找到一朵更适合江覆水的花。
后来他叫他a。
唇齿相依,最终互赠千树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