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纪的人该穿正装,清洁工先生今天却又换了件阔腿裤,十指戴满了夸张的戒指,一朵朵层叠复杂的黑玫瑰如绸缎般在他手上绽放,江覆水的心也不禁雀跃起来。
他直接坐到了吧台上:“苏打水。”
江覆水心底跳了一跳,想起主人对自己的那个比喻,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不祥:“你怎么会上夜班?”
“这才是我的正式工作好吗。”清洁工不耐地“啧”了一声,指点着他摇晃冰块的手势,不时揉搓手指上的戒指。
那双手保养得很好,带着一种天生的骄矜,就像那股熟悉的目中无人。
“你的工作手套呢?”
“没戴。但不戴点什么总感觉这手没着落。”清洁工单臂支在吧台的桌面上和他调笑:“你这么关心我?”
江覆水仔仔细细地看着他的手,忽然觉得他的手套戒指和rose从不离身的长手套有相似之处,rose是带着象征身份的手套把垃圾包装成宝石,他又从废物中挑拣值得利用的——
宝石,还是垃圾?
他之所以随和得诡异,到底是因为一视同仁,还是因为其实不过把所有的物事都看成了尘埃。
“想什么呢?”那人伸手捏了捏江覆水的下巴,语调忽然带了百转千回:“我可是特地抽出时间来看你的。”
他的眼神温和得高妙,没有冒进,却又若即若离,江覆水忽而心惊,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手上的银叉划破了手指,滴落数滴饱满血珠在阔口杯边,一切和他被抛弃时的那个早上如此相似。
他连忙拿起手帕擦拭,对方却眼神一暗,抬手阻止了他,将杯子捧至面前,先是阖眼嗅了嗅,随后才极之珍惜似地伸出舌尖,将那滚烫的血液一饮而尽。
其实喝到嘴里是冰冷的,但却渐渐弥漫出清香。
江覆水看着面前的人喟叹了一声,像喝醉了似地摇了摇杯子:“rose还真是挑中了个宝贝,上次没喝到,尝过你的味道,我还真有点瘾头。”
“主人喜欢的话,可以直接带走,这个还干净得很。”
江覆水手中帕子直直坠地,他双手颤抖着看向款款走来的rose,rose看也没看他一眼,直接屈膝跪在了手拿着苏打水的男人面前。
没有接待客人的奴隶也连忙一个接一个地跪下,江覆水失神地被身旁同伴拽着一同倒在地上,他是想躲的,可还是意识得太晚了。
“干净?哈!”男人漫不经心地笑了几声,眼神扫向一脸苍白的江覆水:“你说是就是吧,把他送过去。”
人声轰烈,江覆水脑海中却万籁俱寂——
那个只值白班的清洁工替自己擦拭其他客人留下的精液,他拿的帕子是擦过脏桌台的。
奴隶是肮脏的,这是条不容置疑的真理。
03
江覆水被相依为命了整整十年的主人卖到黑市时,蒙着眼睛,而被新的主人带走时,依然蒙着眼睛,他们要天天看他,却又觉得他不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