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斯费拉图每夜十二点亮灯,每周五休业,圆月和血月有特别演出,待得久了,会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神秘,不过是赤裸裸做生意而已。而做得久的奴隶,也比普通的家养奴隶和只供吸血的牲口多了些想法,互相倾轧,甚至争抢豪客,都是常有的事。
这里是全世界最大的奴隶黑市的入场之处,每天有无数人寻欢作乐,来此寻求财富和情欲的恩赐,故此他们这些“非卖品”血奴是质量最高的,侍奉过的前任主人也多是权贵,光靠名头便能引来无数想尝鲜的客人。
江覆水最为垂涎的职位是每夜轮值的吧台侍应,那是最清静的肥差,只要负责调配酒水,大不了抽自己几管血给点单的客人就可以了。
然而rose红唇轻启,似怜似讽地拍了拍他的脸颊,便决定了他的命运:“你要想多喘一口气,就得拼了命给我赚钱,明白吗?”
江覆水试图看出他眼中有没有多余的情感,但却是rose先受不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你也不要想这就是死路一条,聪明人总会找到去处的,我给你们递了刀,要自杀还是要割断脚镣,只看你们自己。”
聪明人,江覆水笑了笑:“你还是把我们当人的吗?”
“我自己都没资格做个人,你说呢?”
rose的长烟杆里徐徐飘散出烟雾,模糊了这个无解的问题。
江覆水开始接客,此地豪阔的主人辟了一座座血池,透明的香槟杯里俏皮地洒着雕成石榴的红宝石,氤氲的殷红烟雾动摇着池中荡漾水波,令跪伏在酒杯中等待垂怜的美人们也如同香醇的酒液——
是哪位大作家曾形容过,一席“流动的盛宴”。
江覆水脖子上显眼的颈环被取下,这样旧主就算反悔想再找人也没了凭证,统一换成了黑皮银扣的狗项圈,只不过给他的细很多,因为他脖子上的伤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露出来能引得无数客人驻足调笑的地步:“你主人到底是多喜欢你,才会像条狗一样每天没完没了地抱着你啃?”
江覆水还是不太会说话,只晓得将双臂环绕在酒杯边沿,一双烟云缥缈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客人,不时撩动双腿间的水波,令身上的乳环和下身小锁上缀满的小珠轻声作响,用不了多久,面前醉眼惺忪的客人便会直愣愣地盯着他,直到喝干了杯中的酒,才想起面前这一杯,踉踉跄跄地向他走来,张开口中的利齿。
而他会伸出手,拥抱急切的客人,任对方埋首在自己身上激动地嗅吻,并摆手叫人记账,接着便一把将他抱了出来,带回包间里尽情享用。
有的客人不喜欢同奴隶发生食用之外的关系,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你吃了一袋速冻食品,难道还要套着包装袋撸吗?”但江覆水的客人显然不在此例,连rose都觉得稀奇:“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有的常客喝多了,压着他说醉话,说光喝干他的血还不够,抱着他看着他的眼睛时,总忍不住想要更多,非得切切实实深入到他体内,看他瑟缩着流了泪,才有种心落到实处的安慰感。
江覆水怀疑自己是个熏香灯,灭了还有所谓“余香”能安神,说不定还能充电,因为很多客人喜欢抱着他一直睡到打烊,再被rose一脚踢出去,他才能忍着满身酸痛,迷迷糊糊地扶着墙自己走回住处。
他往往坚持不到走回去,都是顶着满身污垢和伤口倒在墙边,再被清洁的人抱回去。江覆水有时期待着晕过去,有时却又不舍这难得的自由时光,在脑子里构想着一个又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
他没有纸笔,不能写下来,虽然rose心情好的时候会听他废话,但更多时候rose都太忙了,而且伤得不比他们任何一个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