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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 红衣果 1626 字 9个月前

少,宿主必须性情坚韧,这样才能给邪神的血脉留出漫长的发酵时间,他绝不能过早失控,否则神智发育不全,宿主的心智终身会停留在一个痴傻的小孩子程度。

三王子就是这么个失败的例子,这个无辜的孩子本有个同胞兄弟,两人一起死于了他父亲的仇恨,却没能挨过最初的乌尔骨发作,已经毁了,只能充当邪神的“祭品”。相比而言,眼前这位雁王简直是个极品,到现在也保持着自己灵台清明,并且在“祭品”面前都能保证毫无破绽,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心志?

邪神乌尔骨起于吞噬,靠近另一个弱小不完全的乌尔骨时会被激起本能,失去神智,因此后者又叫“祭品”。这种时候,如果旁边有人引导得当,在乌尔骨失神的时候控制住他的心神,日后辅以药物,邪神就能听凭差遣,直到彻底崩溃。

大概秀娘自己也没想到,她半途而废造出来的邪神能这么强大——可惜这些年这尊邪神被不明就里的中原人带走,不但没能发挥出真正的邪神之力,反而成了对付十八部落的利器。

“在雁回小镇,我王曾经见过殿下一面,只是那时他还以为殿下是胡格尔玷污自己所生的孩子,对殿下十分无礼,这次和谈,我王特命在下带来他的歉意。”蛮族使节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不动声色地将诱发乌尔骨的关键密语藏在了问话中,“不知胡格尔有没有和殿下说起过十八部落的事?”

“胡格尔……说”这四个字从寒暄的废话里脱队而出,在长庚耳朵里掀起了一场无人洞悉的风暴,他眼前这五大三粗的蛮人使节与艳丽诡异的胡格尔合而为一,那女人临终时声嘶力竭吐出的诅咒在他耳边惊雷似的炸起,一股说不出的特殊味道从三王子身上传来,扑进他的肺腑——有点腥,有点苦,不遗余力地撩拨着长庚的神经,唤起嗜血的冲动。

那扇曾经被他刻意关起来记忆之门猝不及防地被撞开,碎片似的回忆轰然将他淹没。

胡格尔噩梦一般的美丽脸庞,尸横遍野的土匪山头,记忆中最初的那场大火,扑面而来的血腥气,无止无休的谩骂殴打……他身上华丽朝服下的旧伤疤沸反盈天地活了过来,吸血水蛭一般死命地往他皮肉里钻,而这一副肉体凡胎宛如难以承受邪神庞大的力量,长庚的胸口、四肢百骸里有如刀割——那种剧痛分明是乌尔骨发作的先兆。

而更糟糕的是,蛮族使节这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完全是“说者似乎无心,而听者全部有意”。

王裹立刻适时地添油加醋道:“贵使在此地提那秀郡主胡格尔不太合适吧?那秀郡主虽说养大雁王殿下是大功一件,但当年挑拨贵我双方关系,致使九年前险些兵戎相见也是事实。”

这话一出,跟在王国舅身后捧臭脚的小人,没弄清是什么情况、单纯仇视蛮人的文官立刻跳出来跟着他附和。

王裹一笑,厚颜无耻道:“何况我听说那秀郡主为人实在不太老实,阴谋陷害玄铁营在先,事败后又私自撺掇身怀六甲的贵妃出逃,而且不知与谁有染,老夫如果没记错,当年太医院甚至传出过秀郡主未婚先孕的谣言——这样的人,实在不配我我朝郡主、贵族神女。”

再傻的人也听出他这一席话中隐藏的意味了,眼看着王裹居然胆大包天地将暗刀子动到了雁王身上,方才附和的人一时全成了哑巴,不明所以地等着后续发展。

再看雁王,却不知是病得难受还是怎样,豆大的冷汗从额头上往下滚,竟似乎有些站不住。

方钦眉头倏地一皱,当场就意识到了问题:那王裹和蛮人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勾搭上了!

此时,方钦根本来不及对雁王幸灾乐祸,他整个人已经不好了——内斗是内斗,自己人在朝中争权夺势非常正常,成王败寇也好、不死不休也好,那都是内政,可是在这边境未收、江山沦陷的时候,将外族扯进来算什么?

倘若这事情败露——不,根本不必败露,哪怕是王裹这次的构陷雁王混淆皇家血脉成功了,事后回过味来,别人会怎么想?没有人会认为方家无辜,他明面上一直与王裹是一党,而那泄密的待罪老太医也一直被养在方家宅院中,他不可能撇得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