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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歌手部分。”

总监正等着他发号施令,童以恒沉默片刻,道:“都有什么歌手?”

“情歌的……”

“过。”

“民乐的……”

“过。”

“民谣的……”

“过。”

老总抹一抹冷汗,颤声道:“还有摇滚的。”

“等会儿!”童以恒道,“摇滚是啥?”

总监正思索着怎么跟这个乡下股东解释,却听见那跟班开口了,“老大,摇滚老有范儿老带劲了!”

总监一听有戏,忙将摇滚部分呈到童以恒面前,摇滚部分少得可怜,寥寥几页,童以恒沉吟片刻,手指点在了一支摇滚乐队的照片上。

照片上,动物园乐队五人化着浓浓的妆容,穿着打扮……呃,五颜六色。几位高层暗自咋舌,对这乡下股东刮目相看,大赞此人品味独特,一日要日整个动物园。

话分两头,辛加送完外卖大汗淋漓,回到茶餐厅狼吞虎咽了一碗餐蛋面,急吼吼去找鼓手与吉他手了。

鼓手阿男就住在辛加对面,两栋靠得特别近的握手楼,不,亲嘴楼。所以小时候辛加一家人都是看着对面的家暴场景下饭的。有时候辛家电视里的晚间新闻跟对面的打骂哭喊声相互融合,会产生让人置身案发现场的感觉。

阿男特别怨恨,有次趁辛加一家吃饭时,朝他们掷石头,小丫头一边丢石子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叫,“去死!去死!你们都去死!”

石屎砸进饭菜里,是不能再吃了。辛师奶朝阿男招手,“你过来,我煮面,大家一起吃。”

阿男开始在辛家蹭饭,虽然每次回去都会被她的烂赌老爸打得鼻青眼肿,有时候挂着鼻血就跑出来和辛加玩。阿男第一次见爵士鼓,是在键盘手大雄家里,辛加和大雄躲到房间门口离她远远的,耳朵里充盈着震耳欲聋的杂乱的鼓声,两个男孩看着一个女孩挥舞她苍白细瘦的胳膊,像腾空而起的火焰,又像雨夜里稍纵即逝的闪电,直到木质的鼓棒忽然折断。

辛加和大雄愣在原地,觉得耳朵应该被震出血了。楼上的师奶和楼下的狗都叫个不停。

阿男转过头来,眼泪止不住地流淌,她又哭又笑,问大雄她以后还可不可以来。

大雄鼻梁上架着比啤酒瓶底还要厚的近视镜,傻呆呆地点头。

辛加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直接上了阿男那栋楼,住楼年久失修,墙壁扶手贴满小广告,角落躺着死蜘蛛。辛加推开那扇长了红锈的防盗门,冲进去先洗了把脸,又转出来问阿男要卸妆油。

阿男的智障弟弟坐在沙发上,冲他笑道:“迪加哥哥。”

“怪兽乖。”辛加摸摸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