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他领着常喜乐三人一同进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屏风,绕过之后就是个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布置得十分雅致,在角落还种了几棵翠竹,还有摆着不少盆景。
常喜乐本不过是这么一扫,竟是看到一处盆景里种植着西红柿!他刚开始还不敢确定,走近一瞧才发现他并未看错。
常喜乐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他一直很喜欢吃西红柿,不管生的还是熟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未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看到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立马闪过西红柿炒鸡蛋、酸汤鱼……
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出来,这才回了神。
来人看着约莫四十岁上下,虽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脸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风的模样,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们是荣哥的儿子?”
这与之前常老爹所说对上了,高元从前确实这么称呼常老爹的。
三人连忙上前行礼,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们要来府里,特意交代让我们过来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从眉眼间还能寻找到当初常荣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初你爹离开这里也就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如今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我们临走前,我爹还说起从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里来,否则必是会过来与你叙叙旧。”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当年他说过不会再到府里来,我本以为总会有机会,没有想到他是铁了心。”
“如今在大修运河,等通船的时候,来往就极为方便了。到时候高叔若是想与我爹叙旧,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摇了摇头,“我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关注这里情况的安兴连忙上前给他递了一颗药丸,一脸关切,高元却推掉了。
“没事,只是见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动罢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对视一眼,他们方才虽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这状况怕是比想象中的还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体怎么了?”
常老爹跟他们说起高元,当年高元明明身体不错,而且比常老爹还要年轻,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看他日子过得也不错,怎么现在就变得如此虚弱。
“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想要出远门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见他不愿多提,也就没有再追问。
“高叔,您现在已经不养蟋蟀了?”常喜乐问道。
安兴方才那态度明显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说过,高元养蟋蟀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十分喜欢,所以才能养得非常好。因为他把这些蟋蟀当儿子一样养,照顾得比谁都周到。
可这话一落,